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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《成都华西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安全事故处罚办法》正式出台 |
根据集团安全管理工作紧急会议精神,经广泛征集意见,6月29日,《成都华西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安全事故处罚办法》(后简称办法)正式出台。该办法根据集团《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集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而成,旨在确保集团及控股子公司的企业安全。
办法将企业各类安全事故分为一般、重大和特大三类,并明确规定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,对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,一旦发生安全事故,将对总经理处以1000-6000元不等的罚款和相应的行政处分。而漏报、谎报、瞒报事故者,将被追加10000元罚款并在全集团通报批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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